读了古斯塔夫·勒庞的《乌合之众》,里面的不少观点能引起我的共鸣,还是不错的。
群体可以杀人放火,无恶不作,但是也可以展示出极崇高的献身、牺牲和不记名的举动,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。
圣巴托罗谬惨案并不完全是国王们所为,就想恐怖统治并不完全是罗伯斯庇尔、丹东或盛鞠斯特所为一样。在这些事件的深处,总能找得到绝非来自统治者的权力,而是群众灵魂所起的作用。
对群体的意见和信念起决定作用的因数分为两类: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。间接因素,可以使群体接受一些信念,并且使其再也无法接受其他信念。直接因素,是成为实际说服群众的资源,不过没有间接因素的准备过程,直接因素也不会起作用。
如果我们想了解今天正酝酿于群众之中,明天就会爆发的各种念头和信仰,就必须了解为它们提供土壤的因素。当前的教育制度怎样培养了这种头脑:冷漠而中立的群众怎么变成了一支心怀怨恨的大军,时刻准备着听从一切乌托邦分子和巧言令色之徒的暗示。
集体的无意识反映的是人类历史中的集体潜意识,当个人单独存在的时候,他的势单力薄使他的恶性出在潜伏状态,但一旦获得集体这个后盾,他就仿佛被灌注了神通,“在群体中间,傻瓜、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,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,会感到一种残忍、短暂又巨大的力量”。这就解释了群体为何会干出最恶劣的极端卑鄙无耻的勾当。
群体的某些特点,如冲动、急躁、缺乏理性,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、夸大感情等,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身上看到,例如野蛮人和儿童。(勒庞原文把女人、野蛮人和儿童并列。。。)
人民在在高尚的“主义”的怂恿下将自己的权利上交给领袖,领袖的权力就不再受到任何制约,而没有约束的集权很少有不导致罪恶发生的。